印尼医疗器械公司注册(印尼医疗器械进口要求)

时间:2024-07-29 点击量:24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的企业简介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凭借其在整体厨卫行业巨头——广东欧派集团的孕育中,确立了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路径。公司的目标是致力于成为中国家用治疗仪行业的领军品牌。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自1992年创立起,在广东欧派集团的强大支持下,确立了以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化、集约化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中国家用治疗仪行业的领先品牌,公司凭借着19年的行业经验,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拥有了一流的半导体光电器件和数码控制生产线。

作为亚洲最大的整体厨卫生产企业——广东欧派集团成长的摇篮,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自1992年创业伊始,便秉持“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思路,朝着“倾力打造中国家用治疗仪行业第一品牌”的企业愿景致知力行。岁月如歌,风雨如磐。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这一年标志着绿海健康事业的重要转折点。1997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颁发了绿海商标的注册证书。绿海商标,英文名Greensea,其含义是绿色的海洋,象征着公司对绿色疗法及大众福祉的承诺。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始终秉持社会责任,其生产经营和管理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公司承诺尊重人权,遵守国家法律、商业伙伴的道德规范,并制定了以下行为准则: 合法诚信: 所有业务活动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证诚实交易。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如同企业的灵魂,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其核心理念围绕公平、光明、团结、自由这八字方针,展现出企业的价值导向。追求完美,誓做行业领导者的誓言,体现了企业对于卓越的不懈追求和领导地位的决心。

国内某公司有一项目打算到东盟的印尼或柬埔寨投资,但不知如何抉择,请根...

爱国者国际化联盟正在筹划带领50家企业赴泰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5个国家考察,并最终投票选择出3个适合中国企业投资的地区。“东盟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最合适起点,是全球南南合作的一个典型范例。我坚信未来中国对东盟的投资规模将越来越大。”东盟基金总裁李耀对本报表示。

“入世”后,国内企业将不得不置身于激烈的国际化竞争,如果仅有一些强处,而没有自己的核心能力,将很难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因此。

据亚洲开发银行专家的研究,从中期看(2006--2010年),只要投资环境继续改善,印尼的经济增长速度估计可以保持在6%左右,泰国则在5-6%之间,马来西亚约为5%,菲律宾约为5%,越南则仍然是东南亚地区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今后几年的平均增长率估计可以达到5-8%,老挝估计为6-7%,柬埔寨为6%,新加坡则会维持在5-5%之间。

到2010年,东盟GDP总值可望达到9,550亿美元。东盟1999年对外贸易总额约6,206亿美元,中国同东盟贸易额2148亿美元。1999年流入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之多。

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

首先你要了解,中国-东盟自贸区已经建成。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建自贸区基本文件以来,双方已逐渐减免关税。开放市场,一个由11个国家组成的统一大市场正在形成。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为了尽快使区域内消费者享受到自贸区带来的好处。

医疗器械国外注册的法规要求?

1、医疗器械FDA510(K) Exempt注册:包括企业注册和产品列名两个部分。注册完成后输入相应的注册码、查询码、或者企业名称可以到FDA官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费用包括两个方面。

2、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现代化法案要求所有从事生产、配制、传播、合成、组装、加工或进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必须在FDA进行注册并进行产品列名。 此外,非美国公司必须向FDA提交与FDA联络的美国代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2)同时必须指定一位美国代理人,该美国代理人负责紧急情况和日常事务交流。

3、FDA法规要求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法规要求:所有从事生产、配制、传播、合成、组装、加工或进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必须在FDA进行注册。 此外,非美国公司必须向FDA提交与FDA联络的美国代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4、FDA-医疗器械法规要求 FDA要求所有从事生产、配制、传播、合成、组装、加工或进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在向美国出口前,必须在FDA进行注册。获得有效的注册号码。在注册时还需要指定一个有效的美国代理,代表其与FDA进行沟通和联络。

5、包括对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申办流程示意图: 许可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向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六条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受理标准》(国药监械[2005]111号)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