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01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监测系统,直接百度“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搜索出来第一个就是,点开后需要在线注册成基层用户,并且需要相关监测部门的审核才能通过后,有自己的用户名,登陆上报即可。
在国内,类似不良反应一栏的填报通常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规定和指导原则为准。NMPA负责监管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来规范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填报。根据NMPA的规定,类似不良反应一栏的填报应当基于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数据和实际使用情况。
如有疑问,请于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
进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系统逐项填报,最后提交就可以了。
1、护士不良事件主要包括:护理差错、用药不良事件、输血不良事件、护理纠纷及投诉等。护理差错是指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或技术水平不高而导致的护理失误或错误,这些失误可能会对患者的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或造成一定影响。例如,未按时给患者服药、漏发药物或错发药物等。
2、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3、患者识别错误事件。这类事件涉及在医疗护理工作中正确识别患者的问题,可能导致不良后果。治疗或操作错误事件。例如给药错误、护理不当等情况,主要由于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所导致。此类事件的发生往往对病人安全造成直接影响。
4、临床护理常见不良事件分类:用药事件:给药错误、医嘱漏执行、在缺少医嘱的情况下给药、不做皮试给药、执行已停止的医嘱、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等、药品保存不当或丢失,其他。
为了加强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确保人体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我国正加紧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和再评价制度。鉴于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结合国内现状,借鉴国外经验,笔者大胆地为我国医疗器械召回制度设计了一个简要框架。
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组 长:罗泽斌副组长:莫 凡 李仁同联络员:李仁同成 员:林海涛 官成浓 赖敏贞 徐 蕊 谭 玲 周 宇吴 铿 柳建军 姚华国 谭宏昌 张凤兰 谭建新李瑞庄 陈义雄 李玉萍 敖兵日常工作及会议召集、会议记录由质量保证部负责。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经营的医疗器械在发现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并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第三条 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应当具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质量管理能力和相应责任能力,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直接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