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本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2021年3月17日,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并于2021年6月1 日起正式实施。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十条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标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开展科学验证、进行技术分析、做好验证汇总,按规定起草标准草案稿,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
3、第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医疗器械标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器械标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二)组织制订和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监督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工作;(三)组织起草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组织制订、发布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4、医疗器械法规有哪些医疗器械法规有《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违法经营医疗器械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如同医疗器械领域的指挥中心,负责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和技术审评,地方则根据其职责进行相应管理工作。技术审评中心和标准管理中心作为技术支持机构,致力于完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实施。
2、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按照职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第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指定的医疗器械审评、检查、检验、监测与评价等专业技术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技术工作,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4、国家药监局器械审评中心发布了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的最新指南,旨在规范技术评估过程,指导申请人精准准备资料,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软件申报。此修订版涵盖独立软件、软件组件,无论是自研还是现成,都需遵循这一通用准则,同时可作为体系核查的重要参考。
5、《条例》关于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是注册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同时,加快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信息公开,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的作用,参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扩充监管资源。
产品验收、仓储、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目的:为把好入库和出库的医疗器械质量关,保证购进和销售的医疗器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和假劣医疗器械进入本公司和流向市场,特制定本制度。1记录及档案、票据及凭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为: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培训、采购控制、生产质量控制、储存和运输控制等。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包括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医疗器械的设计、生产、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4条,质量管理的基石是自查与评价,我们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支持文件。第5条,自查内容全面且深入:质量管理不仅检查制度的符合性,更关注执行效果,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实施,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公司质检部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经营各环节的质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