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医改在争议中继续前行。 1992年,向“医疗市场化”进军。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医院要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医疗服务进入市场化阶段。 2000年,公立医院产权“变卖”。
2、医疗体制市场化 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简称医改,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经验,由此揭开医改序幕。 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简称医改。
3、从2004年年初起,教育部一再指出“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提出教育要产业化。”“教育部历来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了,就毁掉教育事业了。”医院市场化是医院的一种运营方式。
4、但中国民营医院真正大规模的发展,是在2001年以后。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建立,但卫生部门出于对公立医院的保护,在审批时对民营医院卡得很严,民营医院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得到发展。2001年9月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开始在社会上大量出现。
5、当然是政府主导。改革开放后至“非典”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丰硕成果,有人将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套搬到到医疗卫生行业,提出了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一时间,医疗机构变成了只追求经济效益的企业,医生变成了唯利是图商人。医生和医疗机构利益人民群众看病,来发家致富。给人民群众就医带了不利影响。
1、所谓医疗市场化,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对医疗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这个设定目标追求的实现程度和社会最终的接受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市场化运作的规范及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
2、指将原来的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体制进行改革,开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公立医院的自主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该改革涉及到医院的管理制度、经营机制、收入分配、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调整和改善。
3、医院市场化是医院的一种运营方式。市场化就是按照市场规则去运行医疗业,不排除任何国有的成分,也不排除任何世界化的成分,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原则:一定要界定政府、投资人或者医院管理者,或者是患者的责权和义务的关系,只要把权力和义务划分清楚就是市场化。
1、医疗卫生市场化,并不能彻底解决医患矛盾。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应该有很多人听过医疗市场化,这也不是什么新鲜名词。而且在目前社会上一些公立医院也早就被私人所收购,在公立医院的许多医生也纷纷跳槽到私人医院,这是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在私人医院的工资要比公立医院多。
2、所以,高端的医疗资源部分,医患矛盾确实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但是相对来说,公立医院的医生流逝增加,每个医生面对的病人增加,分配给每个病人的时间减少,医患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4、我认为,目前日益严峻的医患纠纷源于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医患双方之间存在的极端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医患诚信危机,以及纠纷发生后法律解决机制的缺陷,因此相应的法律措施应从解决医患信息不对称问题入手,单纯依靠强压式的法律惩罚手段无助于医患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