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编号生产过程有净化要求的应提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如: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出具的一年内环境检测报告复印件(包括:生产区净化车间检测报告一份、万级净化菌检室检测报告一份)。
2、法律分析: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并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3、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流程如下:仓库面积大于15_,办公室面积大于30_,并按照药监局的要求布局;带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到工商查名;带上相关材料办理《受理通知书》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到工商局注册。
4、申请人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相关部门受理之后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退回,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诉申请人补正的材料。会交由上级部门进行审批,予以备案的制证,出具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必须遵循《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监管,规范生产行为,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办法于2022年3月10日发布,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管理严格遵循《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和《生产实施细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所有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在材料和部件采购方面,企业需按照《生产实施细则》执行,保存完整的采购和销售记录,至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两年。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拟生产产品范围、品种和相关产品简介;生产场地证明文件 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场地要求:必须是办公性质,使用面积要最少达到45平方米;人员要求:需要有3名相关人员(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人员)的备案并且持有证书;产品要求:必须要有合乎业务范围的产品信息,并出具证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纳入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应当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配置许可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流程如下:仓库面积大于15_,办公室面积大于30_,并按照药监局的要求布局;带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到工商查名;带上相关材料办理《受理通知书》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到工商局注册。